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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一公司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 被判罚1万港元

发布日期:2018-12-19浏览量:0
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,香港一贸易公司进口商从美国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,18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香港《废物处置条例》,被判罚款10000元(港币,下同)。
 
图片来源: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
香港环境保护署日前在葵涌货柜码头截获一个从美国进口的货柜,载有属有害电子废物的废电池,重量约为9吨。
环保署已即时将截获的货柜退回来源地,及通知当地相关部门跟进,并按照香港《废物处置条例》检控涉案的进口商。
香港环保署发言人强调,废电池为有害电子废物,含多种重金属和其他有毒化学物质,属化学废物,受现行化学废物处置法例规管。环保署会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进出口有害废物的活动,以保护环境。
发言人提醒从事废料回收的进口商,切勿非法进口(包括进口香港或经香港转运)或出口有害废物。
根据香港《废物处置条例》,除非事先领有有效许可证,任何人士进口或出口有害废物即属违法,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6个月;其后再被定罪,可处罚款50万元及监禁2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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